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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10月中旬,亦即麥特戴蒙(Matt Damon)的太太露西安娜(Luciana Barrosa)即將生下他倆的第三個愛情結晶時,這位美國男星對外透露了這個胎兒的性別:

 

It’s a girl.

(是個女孩。)

 

201012月下旬,美國女星艾莉拉特(Ali Larter )分娩。媒體報導:

 

It’s a baby boy.

(是個男孩。)

 

由上述兩個例句可知,嬰兒的代名詞很好記。既不用he也不用she,無論是男是女,一律都用中性代名詞it。這是老外的習慣用法,值得學英文的人注意。

 

為什麼會有這樣一種習慣用法?可能老外是認為,男孩女孩一樣好,性別並不是那麼重要。這只是我個人一廂情願的想法。但就是因為有這樣一種沒確切根據的想法,嬰兒的代名詞對我來說也變得很好記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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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dusongtz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