英文zest一字常當名詞用,作「熱情」或「興味」解。來看以下例句:

 

The little girl ate ice-cream cake with zest.

(這小女孩吃冰淇淋蛋糕吃得津津有味。)

 

記得我在北美,看過一個電視猜謎遊戲節目。當時主持人曾問參賽者一道題:「zest這個字的原義是什麼?」

 

你可知道?

 

答案是:一片柳橙或檸檬!

 

這很有意思。試想,炎炎夏日,放一片柳橙或檸檬在冰水中調味,喝起來是不是會令人感到特別津津有味?

 

至少我就是靠這樣一種聯想,記住zest這個字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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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dusongtz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