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7月下旬,好萊塢女星亦即希爾頓飯店繼承人芭莉絲希爾頓(Paris Hilton)對媒體說,除非是很酷的牛仔褲或皮衣,她一件衣服通常不穿兩次。這位金髮美女說她一件衣服穿過一次之後,就會拿去送給友人或是慈善機構。她是這樣對媒體說的:
I never wear an outfit twice.
(我一件衣服從不穿兩次。)
英文wear一字通常是當動詞用,作「穿戴」解。學英文的人不能不知的是,wear一字指的乃是穿戴的「狀態」,不是「動作」。就拿上述例句而言,它強調的並非wear一字,而是outfit(衣服)這個字。
1954年初,美國好萊塢性感明星瑪麗蓮夢露(Marilyn Monroe)偕新婚夫婿亦即美國大聯盟全壘打王狄馬喬(Joe Dimaggio)前往日本東京,在帝國飯店度蜜月。當時她答記者問,曾說了一句名言:
What do I wear in bed ? Why, Chanel No.5, of course.
(我在床上穿什麼?那當然是香奈兒五號了。)
瑪麗蓮夢露用這句話來表達自己睡覺時一絲不掛,既含蓄又幽默。其中用得最漂亮的一個英文字,莫過於wear。因為在英文中,wear這個動詞除了可指穿戴衣物的「狀態」之外,也可指塗抹香水的「狀態」。換句話說,wear一字在此具有一語雙關的效果。一代性感尤物用字遣詞如此之妙,誰說「波大無腦」?
在此再強調一次:一個句子中若出現wear一字時,通常緊跟其後的受詞才是它所要凸顯的重點。來看以下例句:
Lily is wearing a red coat.
(莉莉穿著一件紅外套。)
注:本句強調的是a red coat,不是is wearing。
The little boy is wearing a new hat.
(這小男孩戴著新帽。)
注:本句強調的是a new hat,不是is wearing。
She likes to wear high heels.
(她喜歡穿高跟鞋。)
注:本句強調的是high heels,不是wear。
He wore a blue scarf.
(他圍著一條藍圍巾。)
注:本句強調的是a red scarf,不是wore。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