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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5月中旬,好萊塢女星芭莉絲希爾頓(Paris Hilton)接受媒體訪問時,談及她平日的飲食習慣。她說她對西式速食很難做到不吃。如果非這樣做不可,她只能做到不吃巧克力和麥當勞。至於以下兩樣東西,她是很難抗拒其誘惑的:

 

My weaknesses are cotton candy and French fries.

(我最沒辦法抵擋的是棉花糖和炸薯條。)

 

英文cotton candy一詞意思是「棉花糖」,至於French fries則是「炸薯條」。有不少人認為,西式速食炸薯條( French fries )先是在比利時出現,繼而傳入法國北部,然後再傳到歐洲其他各地的。

 

說來也是偶然。有一天,比利時一位名叫Rodolphe de Warsage的人在回家途中,到麵包店買了一袋炸馬鈴薯條。他邊走邊吃,覺得很好吃。回家之後,就請人照做。這就是炸薯條的由來,當時約是在19世紀和20世紀之交。

 

那為什麼炸薯條卻被取名為French fries?那豈不是讓法國給占盡便宜了?相傳這是出於生意上的考量。至少取名的人就認為,French fries這個名稱比較響亮,比較能招徠顧客。

 

然這個決定對比利時這個國家而言,或對Rodolphe這個人而言,就難免有點委屈了,不是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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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dusongtz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