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2月下旬,美國女星琳賽蘿涵( Lindsay Lohan )因有人邀她扮演已故好萊塢艷星瑪麗蓮夢露,接受了媒體的訪談。她對媒體表示:
I have always been a big fan of Marilyn Monroe.
(我一直是瑪麗蓮夢露的大粉絲。)
英文fan一字的中文意思是「迷」。此字是fanatic的縮寫,意思是「狂熱者」或「盲信者」。後者源自拉丁文的fanaticus,原義是「瘋狂的」。如今則是指「對某人或某物有強烈感情」。由於所迷的東西各不相同,因而就有各式各樣的「迷」,例如「歌迷」、「影迷」和「球迷」等等。
要注意的是:所謂「粉絲」,乃是由fan的複數fans翻譯過來的。若有人對其崇拜的影歌星說:I am your fans. 這句英文的文法是錯的。正確的說法是:I am your fan. 或:I am one of your fans.
再提醒一點:英文形容「大歌迷」或「大影迷」或「大球迷」等等的「大」,無論是用big或great或huge都可以。且看以下例句:
He is a big Harry potter fan.
(他是大哈利波特迷。)
They are big Vegas fans.
(他們是維加斯的大賭迷。)
I am a great fan of Celine Dion.
(我是席琳狄翁的大歌迷。)
My girlfriend is a huge fan of her music too.
(我女友也是她的大歌迷。)
The singer went on a date with her fans.
(這歌手去赴粉絲之約。)
He is a horror fan.
(他是恐怖片迷。)
She is not a movie fan at all.
(她根本就不是影迷。)
A movie fan would like to watch the Oscar-winning films.
(影迷應會喜歡看得過奧斯卡獎的影片。)

您不也知道Fans的複數也是「某迷」嗎?告知您一點,平常這個字的寫法是Fan,只有複數型態是Fans,你可以看看英語和日語,都是單數用法,在日語甚至沒有用上s的音,一直都是單數,至於英語則是很少用加上s的音。 稱為Fans,那是所謂的「某迷(們)」,而單數是「某迷」的意思。當時不知道是哪個天真的傢伙,把Fans譯成「粉絲」,您也知道那是複數型態的音,在單數時那表示發音只能稱為「粉」而已,根本沒有s的那個音,在單數型態譯成「粉絲」其實根本就是個錯誤。 你舉的琳賽蘿涵那句話,應該要這麼譯「我一直是瑪麗蓮夢露的忠實影迷」,夢露是演戲的,在鎂光燈前曝光,那就是影迷,至於你說的Big的部分太牽強,那不只有大的意思,對「影迷、球迷、歌迷」等來說,那就是「忠實、死忠」的意思。所以Big放在Fan前面就是這個意思。 在日語發音的「大分」,就是「忠實某迷、死忠某迷」的意思。 我不喜歡把Fan譯成「粉絲」,因為對平常來說,這根本就是錯誤有問題的,而且所謂的「粉絲」根本是一種既有的食物,既然如此,為何不找個像樣點的音譯,居然找這個,而且對男性來說根本就很娘娘腔,「粉」和「絲」都是女性用的形容詞。 因此這樣,對於會搞混的稱呼,這就是一個正當的火星文詞語,有人網路文用「 飯、範」來形容Fan的發音,還比較合乎邏輯,尤其是「範」根本沒有東西會相衝,加入s也可用「範師」或「範司」表示,更不會錯,也不會有事情。如果這樣就能接受。至於「粉絲」是既有的食物,用這個根本很感冒,所以我還是當火星文處理,寫文章一但看到一定會要求修正,不然是誤導大家。